為什麼微軟不“酷”也無所謂:對於一家企業來說,“酷”未必就等於好
Quora上最近有人提問:“ 為什麼我們覺得微軟不是很'酷'? ”而前微軟工程師Balaji Viswanathan的回答相當有趣。
GE酷嗎?Exxon-Mobil酷嗎?沃爾瑪酷嗎?IBM呢?大家可能會說他們不酷,但是這個重要嗎?
遊戲公司Rovio和《憤怒的小鳥》很酷。如果我們光是看媒體的關注和報導,我們可能會以為Rovio要比作風低調的GE狂很多,但是GE僅僅6小時的營收就大於Rovio一年的營收(約1.1億美元)。
我在微軟工作的時候其實也有相同的疑問,而且問了當時的一位高管。我對他的答複印像很深,他說“酷往往指的就是不用你父輩用過的東西。”
酷是叛逆的;酷是年青和時尚的;酷就是在新舊勢力對決時,永遠支持新興勢力。這意味著讓人們覺得那些老牌大公司酷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當微軟推出一些很酷的產品時,例如Xbox和Halo,它反而會刻意將"Microsoft"這個品牌輕描淡寫。
微軟在90年代初挑戰IBM時很酷,而蘋果在幾年後挑戰PC和微軟時也很酷。人們總是會認為新崛起的公司比原來的老公司酷,像後來的Google、Facebook等等,直到有一天新公司自己變成老公司,歷史繼續重演。
酷是叛逆的,是與眾不同的。對於一個面向消費者的公司來講,酷這個標籤很好,但是對於面向企業的公司,“酷”是死刑。這也是為什麼蘋果和Google在企業市場這塊業績不是很好,而那些不酷的甲骨文、微軟、思科、IBM等佔據大部分面向企業的市場。在這個市場裡,你不可以與眾不同,而需要去合群。
我們生活在一個浮華的世界裡。我們會很欣賞一個把照片變得更好看的應用,但是不會去留心腳下的公路,或者家裡的供電等等更基礎的東西。媒體對於Lady Gaga的報導遠比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要多得多。這應該告訴你:酷不等於重要、酷不等於有價值、酷也不等於好。
我們可以看一下F500公司的前十幾名,有哪家公司算是酷的?
我們覺得基礎科技像供電不是很酷,現在也開始覺得PC和基礎信息處理科技也不是很酷。Google在十年前也比現在要酷很多,5年前的我們會覺得iPhone很神奇,而現在也是司空見慣。公眾的意見是很易變而無常的,所以去追求酷是一個很累的遊戲。
酷也是一種人性的體現。我們往往會更喜歡可以與一個真人掛鉤的公司。對於微軟來說,這個人一直是比爾蓋茨,而對於蘋果,這個人是喬布斯。當我們很佩服一家公司的創始人時,我們會對那個公司更有好感。公眾對微軟和蘋果最有好感的時候也恰恰是公司創始人最活躍的那段時間,而這兩家公司都必鬚麵對創始人缺席的現狀。
對於微軟來說,企業市場是它營收的最主要來源。微軟的客戶只要覺得微軟的產品有價值就會掏錢,所以微軟只在乎這個,而不在乎公眾認為它酷還是不酷。
但是關於微軟,公眾應該知道些什麼?
- 微軟和微軟的員工都很慷慨,每年會給慈善機構捐很多錢。比爾蓋茨現在全職效力於自己的慈善機構-蓋茨基金會。
- 微軟讓很大一部分人群可以使用計算機科技。絕大多數人買不起蘋果電腦,也不懂Linux;如果不是因為微軟,計算機現在可能還是一個第一世界國家和富人用的東西。